三门县50岁的陈某与叶女士是多年的情人。去年5月,叶女士提出分手,但陈某不肯。去年9月8日晚,陈某来到叶女士的租房,两人发生争吵后,叶拿起菜刀,陈逃至另一房间却发现男子包某在内,遂醋意大发,与包某发生扭打。陈某拿出弹簧刀刺中包某的腹部后逃离现场。包某经抢救无效死亡。陈某当晚投案自首。 日前,台州市中级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陈某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赔偿死者家属225000元。 (吴云明)